從廣義上來講,音樂就是任何一種藝術的、令人愉快的或其他方式排列起來的聲音。所謂的音樂的定義仍存在各種不通觀念上的的爭議,通常可以解釋為一系列對於有聲、無聲具有時間性的組織,並含有不同音階的節奏、旋律及和聲。
音樂的基本要素是指,構成音樂的各種元素,這些元素中包括了音的長與短,音的高與低,音的強弱和音色,以上的元素通過相互結合也就形成了好聽的音樂,例如:節奏、曲調、和聲、力度、速度、調式、曲式、織體、音色等。音樂的最基本要素是節奏和旋律。
節奏:音樂的節奏是指音樂運動中音的長短和強弱。節拍是音樂中的重拍和弱拍周期性的、有規律或無規律性的重複進行。
曲調:曲調也稱旋律。高低起伏的樂音按一定的節奏有秩序地或按照作曲家創作意向去橫向組織起來,就形成曲調。曲調是完整的音樂形式中最重要的表現手段之一。
和聲:和聲包括和弦及和聲進行。
力度:音樂中音的強弱程度。
速度:音樂進行的快慢。
調式:音樂中使用的音按照一定的關係連接起來,這些音以一個音為主音構成的體系,就叫調式。
音樂是社會行為的一種形式,通過音樂人們可以互相交流情感和生活體驗。音樂家們也藉著音樂藝術的表達,表演出心中獨有的藝術展現。透過音樂則讓人類有形而上的心靈體驗。一般來說音樂由樂器發出聲響來,所以擁有良好的樂器是非常基本且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