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樂團編制前言
台灣初年因中華民國政府提倡,稱為國樂團;在中國大陸稱為民族管弦樂團,簡稱民樂團;在香港稱為中樂團;在東南亞(特別是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稱為華樂團。亦有人認為應該稱為現代中華管弦樂團以與中國傳統合奏區別。
現代國樂編制
現代國樂團編制,為由彭修文訂立的吹、拉、彈、打四組。
以胡琴對應交響樂團的小提琴、中提琴,並以大提琴或革胡及低音提琴或低音革胡代替早期的低胡以加強低音聲部。嗩吶和笙對應銅管及木管樂。打擊樂器同時使用堂鼓、定音鼓、軍鼓等中、西樂器。最大的特色在於彈撥樂器的大量使用,以及大量中國特色的打擊樂器的使用。
國樂團一般指60人編制的樂團,演奏大型合奏曲及大型協奏曲為主,部份國樂團同時設有絲竹樂團,以大約10-30人的較小型編制,來演奏傳統絲竹樂或新作的小型合奏曲。
一般專業樂團的人數大約60-80人左右。
拉弦樂器
高胡:約3-8人
二胡:約10-20人;常分為二胡I及二胡II
中胡:約3-8人
大提琴:或革胡;6-10人
低音提琴或低音革胡:3-5人
彈撥樂器
柳琴:約2人
琵琶:約4人
中阮:約4人
大阮:約4人
揚琴:2人
三弦:1人(部分曲目使用,通常由阮咸演奏員兼任)
古箏:1人(部分曲目使用)
箜篌:1人(部分曲目使用)
豎琴:1人(部分曲目使用)
吹管樂器
梆笛:1-2人
曲笛:1-2人
新笛:1-2人
高音笙:1-2人
中音笙:1-2人
低音笙:1-2人
高音嗩吶:2-3人
中音嗩吶:2人
次中音嗩吶:1-2人(部分曲目使用)
低音嗩吶:1人
高音管:1-2人(部分曲目使用)
中音管:1-2人(部分曲目使用)
低音管:1-2人(部分曲目使用)
打擊樂器
共約3-10人,通常1人演奏多項樂器。
國樂團使用的打擊樂器包括中華民族打擊樂器及西洋打擊樂器,如:定音鼓、大軍鼓、小軍鼓、大堂鼓、小堂鼓、排鼓、板鼓、鈴鼓、康佳鼓、邦哥鼓、嗵嗵鼓、新疆手鼓、馬林巴、木琴、鐘琴、顫音琴、管鐘、編鐘、西洋大鈸、吊鈸、中國大鈸、中國小鈸、大鑼、小鑼、泰來鑼、風鑼、雲鑼、十面鑼、西洋木魚、中國木魚、沙錘、彈簧盒、音樹、三角鐵、響板、牛鈴、碰鈴、馬鈴、鐵沙鈴、雨聲器等。